一项法案(1983年第65号),旨在规定为医学或牙科培训、研究、治疗或医学或牙科的整体发展,捐赠或提供人体及组织;对某些人体进行尸检;从活人身体上移除组织、血液和配子并将其用于医学或牙科目的;对人员的人工授精进行管控;对人体组织、血液和配子的进出口进行监管;并规定与之相关的事项。生效日期:1985年7月12日(1983年《人体组织法》)。 - Suppr | 超能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