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 A J, Reit E
Br J Pharmacol. 1973 Sep;49(1):74-85. doi: 10.1111/j.1476-5381.1973.tb08269.x.
研究了血管活性物质(主要是组胺)对乙酰胆碱诱发的猫骨骼肌收缩的影响。为此,将所有这些药物主要经动脉注射到活体的胫前肌,也注射到比目鱼肌和外直肌。
在这些条件下,组胺本身从未改变肌肉的静息张力,但总是增强随后不久注射的乙酰胆碱所产生的张力增加。
在胫前肌上,确定组胺的阈增强剂量为0.001微克/千克,当在固定的亚最大剂量乙酰胆碱前15秒注射0.1微克/千克时出现最大增强。在分级剂量的乙酰胆碱前15秒注射,0.1微克/千克的组胺使乙酰胆碱剂量 - 反应曲线向左移动约1.5个对数单位。
在类似的实验条件下,血管扩张剂缓激肽(0.001 - 1微克/千克)以及导致局部营养性毛细血管血流量增加的操作也增强了胫前肌的乙酰胆碱诱发的收缩反应,而血管收缩剂血管紧张素(0.001 - 1微克/千克)则抑制这些反应。
组胺的增强作用被美吡拉敏拮抗,但无论是急性去神经还是去神经4天,该作用均未减弱。
组胺未能增强肌肉对直接电刺激或其运动神经电刺激的反应。
组胺对体外分离的外直肌的乙酰胆碱诱发反应也没有影响。
有人提出,组胺在体内的增强作用是由于其在肌肉内的血管扩张作用,通过舒张小动脉和毛细血管前括约肌,在给定时间内可使更多血液中的乙酰胆碱到达更多肌纤维上的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