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ke Forest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Winston-Salem, NC, USA.
Crit Care Med. 2011 Sep;39(9):2139-55. doi: 10.1097/CCM.0b013e31821f0d4f.
To review and revise the 1987 pediatric brain death guidelines.
Relevant literature was reviewed. Recommendations were developed using the Grading of Recommendations Assessment,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GRADE) system.
审查和修订 1987 年小儿脑死亡指南。
回顾相关文献。使用推荐评估、制定与评估分级(GRADE)系统制定建议。
1)足月新生儿、婴儿和儿童的脑死亡诊断是基于已知昏迷无法逆转的原因而导致的无神经功能的临床诊断。由于文献中数据不足,本指南不包括<37 周胎龄的早产儿的建议。2)低血压、低体温和代谢紊乱应得到治疗和纠正,可干扰神经检查和窒息试验的药物应停止使用,以在进行这些评估前充分清除。3)需要进行两次检查,包括每次检查之间有观察期的窒息试验。检查应由不同的主治医生进行。窒息试验可以由同一位医生进行。建议对足月新生儿(37 周胎龄)至 30 天龄的患儿进行 24 小时观察期,对婴儿和儿童(>30 天至 18 岁)进行 12 小时观察期。第一次检查确定患儿符合脑死亡的可接受神经检查标准。第二次检查根据不变的、不可逆转的情况确认脑死亡。如果对检查结果有疑虑或不一致,心肺复苏或其他严重急性脑损伤后的神经功能评估应推迟≥24 小时。4)支持脑死亡诊断的窒息试验必须安全进行,并需要记录动脉 Paco2 比基线升高 20mmHg 以上,且在试验期间无呼吸努力。如果不能安全完成窒息试验,则应进行辅助研究。5)辅助研究(脑电图和放射性核素脑血流)不是建立脑死亡所必需的,也不能替代神经检查。辅助研究可用于协助临床医生做出脑死亡诊断:a)由于患者的基础疾病,检查或窒息试验的某些部分无法安全完成;b)如果对神经检查的结果有疑问;c)如果存在药物作用;或 d)减少检查间隔。当使用辅助研究时,应进行第二次临床检查和窒息试验,并且必须完成能完成的所有检查部分,且这些检查部分与脑死亡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缩短观察间隔,并可随时进行第二次神经检查和窒息试验(或所有能安全完成的检查部分)。6)符合这些标准时即可宣布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