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ler K, Lewis G P
Br J Pharmacol. 1972 Aug;45(4):644-50. doi: 10.1111/j.1476-5381.1972.tb08123.x.
淋巴液直接从用戊巴比妥麻醉的兔子后肢收集,以及从一只后肢在60摄氏度水中浸泡1分钟致伤前后的未麻醉兔子收集。
兔子用抗炎药氢化可的松或吲哚美辛治疗,在急性实验中,在受伤时或90分钟后通过动脉近端注入肢体。在慢性实验中,氢化可的松每天静脉注射三次。
在受伤时给予两种药物均能降低随后细胞内酶乳酸脱氢酶和谷丙转氨酶在淋巴液中的平均增加量,但对β-葡萄糖醛酸酶和蛋白质的增加量无影响;而在受伤90分钟后给予药物,仅淋巴蛋白浓度的增加量降低。
结果表明,这些抗炎药可能抑制受伤后发生的血管通透性增加的第二阶段,此外,通过对膜通透性的非特异性作用减少细胞内蛋白质的渗漏。
个体动物反应的显著变异性和实验的复杂性使该方法不适于作为评估抗炎活性的合适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