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son M, Haynes W G, Webb D J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Department of Medicine, Western General Hospital, Edinburgh EH4 2XU.
Br J Clin Pharmacol. 1993 Oct;36(4):293-301. doi: 10.1111/j.1365-2125.1993.tb00367.x.
对74个进行I期和II期研究的临床药理学单位在1990年6月至1991年5月这12个月期间用于检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筛查方法进行了调查。45个单位是从Technomark商业登记册中确定的,29个单位是从英国药理学会的临床学术成员中确定的。
总体回复率为92%:商业单位有41份回复;学术单位有27份回复。17个商业单位和26个学术单位报告参与了健康志愿者研究;这些是被分析的43份问卷。
大多数临床药理学单位认为没有必要通过HIV抗体检测进行HIV筛查。6个商业单位(35%)和3个学术单位(12%)确实对健康志愿者进行了HIV抗体检测。
经常给出的检测理由是保护临床和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在HIV感染早期对志愿者进行预防和治疗的好处。不进行检测的理由包括认为检测呈阳性的风险低、治疗没有益处以及与健康保险相关的不利影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建议通常不是进行检测的理由。
未来,筛查模式可能会改变,这取决于社区中HIV阳性的流行率、诊断和治疗的益处以及进行HIV抗体检测所感知到的或实际的不利之处。就目前而言,我们认为间接方法,如HIV风险问卷,比直接抗体检测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