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on W D, Waud D R
J Physiol. 1967 Jul;191(1):59-90. doi: 10.1113/jphysiol.1967.sp008237.
通过测量在筒箭毒碱、加拉明或DF - 596产生神经肌肉阻滞的情况下,琥珀酰胆碱、十烃季铵、八烃季铵或碘胆碱所产生的终板去极化被拮抗的比例,已确定了猫胫前肌和缝匠肌神经肌肉传递的安全界限。安全界限的估计与用于测量的特定药物无关。
为了每10秒对间接刺激产生一次阈值阻滞,拮抗剂的占据分数需要0.76±0.05(标准差);对于几乎完全阻滞,占据分数需要0.917±0.16(标准差)。这些数字分别对应于最敏感和最具抗性的纤维组的安全系数为4.1和12。
当在广泛的剂量范围内进行测试时,激动剂和拮抗剂之间的相互作用不符合完全竞争平衡的条件。得出的结论是,这并非由于某种干扰性的非竞争性过程,而是因为在相对短暂地暴露于激动剂期间,拮抗剂与受体之间的平衡并未受到显著干扰。给出了这种准平衡状态的分析。需要对安全界限的直接估计值进行向下修正,但事实证明修正量很小,约为8%,可能并不显著。
当运动神经切断超过5小时后,安全系数降低;这表明这是神经变性的早期迹象。
对于犬缝匠肌,获得了与猫相似的结果。但对于兔的深度阻滞,安全系数仅约为4.6。存在相当大的安全界限对解释阻滞药物的作用时间进程以及对神经兴奋和药物注射反应的比较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