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dowitz P J
Br J Pharmacol. 1972 Nov;46(3):395-400. doi: 10.1111/j.1476-5381.1972.tb08136.x.
在犬后肢标本中评估了前列腺素E(1)(PGE(1))、E(2)和A(2)的血管舒张作用与对神经刺激、去甲肾上腺素和血管紧张素反应的抑制作用之间的关系。
PGE(1)和PGE(2)作为后肢血管舒张剂的效力相当;然而,PGE(1)作为对神经刺激、去甲肾上腺素和血管紧张素引起的血管收缩反应的抑制剂,效力要强得多。
PGA(2)和PGE(2)作为对去甲肾上腺素、神经刺激和血管紧张素引起的血管收缩反应的抑制剂大致相当;然而,PGE(2)作为血管舒张剂的效力要强得多。
由于PGE(1)、E(2)和A(2)的血管舒张作用与抑制作用之间没有关系,并且由于当后肢灌注压恢复到对照值时PGA(2)的抑制作用仍然存在,因此得出结论,这种抑制作用可能不是生理性拮抗作用的结果。
由于每种前列腺素对神经刺激和去甲肾上腺素反应的抑制程度大致相同,并且对血管紧张素的反应也受到抑制,因此提示这些药物通过对平滑肌细胞的非特异性抑制作用来拮抗血管收缩反应。